第32节
周锦离开平安镇时是有些不舍的,毕竟这是她住了二十年的地方,但她又是个凡事向前看的人,所以心里恍惚了一下就又释然了,然后只一门心思收拾起了大康镇上的新屋子。
屋子是四十两买下的,地方还没原来的大,格局却跟原来差不多,于是还是前头摆放着木材工具做生意,后面住人。所在的巷虽然偏着镇中心,但也不冷清,左右对面开着好几家店,但清一色做着犯生人忌讳的生意,就棺材铺还另着一大一小两家。
这些店铺里的人早就知道要搬来个挺有模样的小妇人,周锦刚过来找地方的时候,几个鳏夫光棍还挺热情的招呼着,甚至还说着到时候可以帮忙着搬东西,不过后来看到运东西过来的驴车上还跟着一人高马大表情有些严肃的男人时,这些人立马手一拢眼朝天各忙各的去了。
当然,这是周锦乐意看到的。
一个寡妇,哪怕不想惹风流,但有时候那些风流自会找上门来,周锦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事,便提前吩咐了容肃,让他到了大康镇一旦看到那些对她笑得贼兮兮的男人就横眉冷对,他们问什么,也不要理睬,继续冷冷的盯着他就行了——这是当他镇宅的使唤了。
容肃一开始也做得很好,看到人过来嬉皮笑脸的就挺直了身沉下了脸,一双黝黑深邃的眸子直勾勾的盯着人看,他虽然失了记忆没了原先那股阴寒慑人之气,但要不显露那些天真相,还是有几分气势的,那些人被看得发怵倒还真不敢过来造次了。可是时间一久,接触多了,那些人慢慢就看出了端倪。
周家这男人怎么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啊!怎么见着是个男人就瞪啊!这瞪着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是怎么回事啊!
一纳闷,众人就一上心,然后就观察起来,试探起来了,然后……周家男人原来是个傻子的话就传来了。
僻静小巷事儿本来就少,这么个标致的小娘子居然跟了个傻子,怎么能不让人眼睛发亮的尽兴聊着!
闲话铺天盖地传开,众人开始揣测着内底的种种事,那些吃饱了闲着没事干的男人更是生出了戏弄的心思。
这一天周锦带着周舟买菜去了,几个晒太阳的男人就围了上来。
容肃对这几个人已经熟了,心底不喜欢的很,所以见着他们放下手中的活就又挺起了身,想要再次摆出凛然气势,可现在这些人怎么还会忌惮!
“哎呀小哥,你家锦娘出去了哈。”一人问道。
容肃不想理,可是这些人堆着笑脸一副亲切样的跟牛皮糖似的黏上了,容肃招架不住,真被勾起了话头。
“小哥,你家锦娘身上一定是臭的!”
“……才不是!锦娘香的很!”
“哦呵呵,是嘛。那晚上时候你是拿左手搂着她睡呢还是右手呢?”
“我哪只手都没有搂她啊,我跟周舟睡的。”
“真的?”
“锦娘说男子汉不能撒谎!”
“真是太可惜了,这么个美娇娘居然独守空房……啊,没什么没什么,我胡乱说了。小哥啊,这可不行,这女人呐你不能让她一个人睡,你得给她吃棒槌!”
“棒槌?为什么吃棒槌?锦娘才不要吃棒槌呢。”
“嘿嘿,她爱吃的,不信你今晚上问问。老哥我跟你打包票,你要给你家锦娘吃大棒槌,她一定爱死你了……”
众人说着浑话戏耍着只当好玩,容肃却当真把话记下了。
给锦娘吃大棒槌她就会爱死自己吗?那多好啊!
所以等到了晚上,容肃当真去问周锦了。
“锦娘,你要吃大棒槌吗?”
周锦乍听这话没能明白,等问清楚了,脸上又气又恼羞,把他推到门外就让他跪搓衣板,并道:“你下次再跟那些男人学这些乱七八糟的你就给我滚蛋!”
完了还不泄恨,又道:“你这个白痴!气死我了!
容肃好久没见到周锦发这么大的火了,吓得不轻,却也明白他是被那些男人们戏弄了,于是心里也是又生气又伤心,难过的眼睛通红。
自此之后,再不愿跟别人说一句话,但凡有人上来搭腔,眉毛一竖眼神就跟要杀人似的。
可是,那些人却更觉好玩了。
流言越传越广,不多久,大康镇上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了镇上新开的那家棺材铺的老板娘是个美人,却又偏偏跟了个傻子男人,或许是那傻子男人不中用,老板娘夜夜守空房……
周锦当然也早就听到这些话,心里哀叹不已,她避开了平安镇上那些人对她的嫌恶,却避不开大康镇上这些人对她跟“傻子”凑一块的消遣,不过也罢了,到底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们说腻了觉得没劲了自然也就不会再说了。
周锦想得通透,也就不在意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有人再来说什么,她也不再跟先前那样淡笑应之,而是立马拉下脸摆明了态度,一来二去的,那些浑人知道老板娘是个正经的,也就不再轻浮的过来招惹了。
周锦对此很满意,然后一门心思开始经营起了棺材铺。也真当是树挪死人挪活,棺材铺搬来了大康镇,这生意还真好起来,店面开张没两天就接到了一单急活,最近她正忙着给容肃搭手好在三天后把棺材送过去。
可是,那些无甚背景的死了心,那些有甚背景的却对周锦的心思活络起来。
也不知哪个心眼坏的人自己吃不着,就把周锦的事捅到了镇上首富吴大富唯一的那个宝贝儿子吴多宝的耳里。
话说这吴多宝是个十里八乡听着这个名就摇头的人,此人仗着自己的老爹有钱,家中又有几门亲戚做着官,就有恃无恐的干净了坏事,他要高兴,杀人放火都不忌的,更别说强抢民女了,所以听说镇上新搬来个娇嫩如花的美人,心立马动了。再听说此女为人正经性子刚烈轻易不能入口,就更是心痒难耐了。在他心里,家的不如野的,野的不如偷的,偷的不如强来的,周锦这么个的,那真是再好不过的货色!
吴多宝从来是个想吃就吃想做就做的人,被拍马跟随的人一阵撺掇,他就再等不及了,当下就带着人直奔了棺材铺。
可过去一瞧,门关着,一问,才知老板娘竟是好巧不巧的带着傻子跟儿子给赵家村的一户人家送棺材去了。
跟随的人便建议说要不明儿再来,可吴多宝喝多了酒正在兴头上哪能等到明天,当下便将跟随的人呵斥一通,跟随的人立马改口,说是如果爷愿意咱们可以一路寻过去,到时候拖到荒郊野外,倒也是一桩趣味。吴多宝听着兴致大增,狠狠的夸奖了那人一番后就调转马头往赵家村的方向跑去。
……
再说周锦三人送完了棺材拿了余下未给的钱就坐着驴车往回赶了。
此时已是二月中旬,山野上星星点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阳光也大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穿着大袄还嫌着热。
容肃赶着路热得慌便停下车想要脱衣裳。
周锦见着赶紧拦住:“别脱!要春捂的,不然冻着了难好!”
容肃感到身上闷闷的好不舒服,就拍拍自己的胸脯道:“不怕,我身子壮,不会生病的!”说着也不等周锦再说,就利索的解了扣子把外边的棉袄脱了。
一脱,里面只剩下了墨色的一件锦袍——这还是他来时穿的那身。容肃还嫌热,就又把两边的袖子挽起来 。